假设以上海试点的标准推广至全国。
上海市房产税征收对象
- 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 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上海市房产税征收标准
- 免征点:60平方米/人
- 税率: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 房产税征收标准计算公式: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我的观点是并没有坏处。
中国税负现实一个很大的弊病就是间接税比重太大,直接税比重太低。
间接税都是可以转移的,其实最终负税人都是最终消费者,而直接税可以通过更优化的税制和税率设计减少这种转移现象。
或者你对税务不理解的话,可以简化为间接税就是消费税,你花钱就得交税,逃不掉,而直接税是资产税,你持有资产才需要交税。
这个社会一定是持有资产的人占少数,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如果宏观税负比例不变,任何减少间接税比重增加直接税比重的改变都应该支持。
当前中国的税务现实就是针对消费者的间接税占大部分(70%-80%,根据统计口径不一样),也就是说实际上是普通消费者支撑着中国的大部分税务,而现实是中国财富非常集中,持有资产的极小部分人占据绝大部分财富而不需要承担对应的税务负担。
举个例子:
假设间接税率固定为30%。
一个人月收入2000,实在存不下钱,为了维持生存全消费了,逃不掉的间接税收了600,占收入30%。
另一个一个人月收入20000,日常消费8000,投资12000,逃不掉的间接税收了2400,占收入12%,投资部分还有不断增值可以继续降低税负百分比。
还有一个人月收入100000,消费20000,投资80000,逃不掉的间接税收了6000,占收入6%,投资部分还有不断增值可以继续降低税负百分比。
你可以直观感受到消费占比越高的人实际承担的费用越高,而实际上如果三个人真的只有分别是30% 12% 6%的税负百分比为什么真实统计数据表明的综合广义税负比例是30%?答案就是存不下钱的穷人承担的税负收入比例远大于30%……
不要以为你是小资你就是真的小资产阶级了,上面例子中月入20000的那位,好不容易存下首付,买个自住房再花30年辛辛苦苦还贷的房奴,这还是消费而不是投资,其实最终所有支出还是要付出逃不掉的间接税。只有持有自住房以外的可以带来现金流的资产才可以说他的付出可以按投资计算降低他个人的实际税负比例。我相信持有资产的这部分人一定是少数。
所以对一般人(任何持有一套或无房产的人)来说,任何在最终税负报表中增加直接税比重的税务设计都应该支持。
但是具体到这里描述的情况,如果是按上海的房产税设计模式推广到全国,我个人是持负面看法的。
因为实际上上海这个房产税的设计是有很大问题的。
首先,并没有累进税率设计,3套房和30套房的税率一致?那凭什么个人所得税这种直接税就有累进税率设计?事实上任何合理的直接税都应该有累进税率设计,作为国家来说,就应该打击这种通过持有资产不参与社会生产活动却享受中国发展红利的行为,当然实际上由于既得利益者的存在,税务设计出现了偏差,结果就是辛辛苦苦做事业做企业,利润还不如持有一套房这种荒谬的事情发生。
其次,没有鼓励出租的设计。从第二套房开始,应有出租抵税等相关设计,这样才能真正增加房产供应盘活社会存量资金,然而现有税务设计又缺少这一块,显然和地方政府仍然抱有通过出让土地获得资金的意图有极强的相关关系。地方政府只要还有类似的意图存在,中国的出租房产政策就一定不会得到鼓励,因为会影响一手房需求,间接减少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收入。
而现行上海房产税设计完全没有这方面意识的体现,仅仅是一个改革不完全不彻底的妥协产物,不如不推。
很多人担忧的房租上涨的问题在合理设计税率的情况下根本不会存在。持有房产数量越多的人数量一定是越少的,持有一套房的人肯定大于持有两套房的,持有两套房的又大于持有三套房的,以此类推。如果税务设计是两套房的人把第二套出租,可以部分或全部抵税,那这部分人是可以不涨或微涨房租的,而持有多套房产的人在累进税率情况下税负比持有二套房高的这部分税负是无法简单的进行涨价的。房租的价格从来就不是成本决定的,认为成本高了房租就会增加的人需要复读经济学。任何情况下可以增加房租的话房主是不会因为成本低而不涨的,所以一个自由的市场里房租是和房主持有成本无关,只和供求关系有关,所以只要房产税设计综合结果有鼓励出租的意识体现(如抵税等),实际结果一定是房产出租供给增加,房租下降。在这方面我是反对简单税务转嫁的逻辑的,合理的设计完全可以实现精准打击,只有不合理的设计才能让人轻易转嫁。当然现在上海这个故意不合理设计的房产税么……你懂的。
所以以上两个设计缺陷不解决的前提下简单粗暴的推广到全国是一定会发生问题的。
考察一个国家的政策,税务设计和执行是很清楚的表明国家意志的真实想法的。
所以,一个既没有累进税率,又不鼓励房产出租,同时还迟迟不进行改进和推广的税务设计,其中既得利益者的意志你是一定能感觉得到的。
最后再强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