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什么是哲学与历史的终结八:为道德立法

什么叫为道德立法?胖达凭什么为道德立法?

事实上当胖达最开始想通行道哲学的时候,胖达只是通过自己的直觉和社会经验发现了我们应该如何做,应该找到信念并去实践。

但是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凭什么?

也就是说,人为什么要有自己的信念,人为什么要实践,正当性在哪里?

不回答这个问题,胖达的行道就立不住,只是术而不是道。

既然胖达想阐述的是行道,那么胖达就一定要说明白为什么要行道,这个道到底指的是什么。

任何时候当我们问凭什么的时候,其实我们想问的是如何判断对错,也就是价值观的问题。

当今社会相对主义的价值观泛滥成灾,任何人都觉得自己有资格觉得自己是对的,有资格拒斥其他任何不符合自己要求的价值观判断,最终导向了虚无主义。

为什么呢?

因为现代哲学就是一直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这个社会的道德根基是什么!

当我说道德根基的时候,请注意一定是一个根基,而不是一堆形容词,不管是三个还是二十四个,它们之间一定会有碰撞一定会打架,我们只有把握了道德的根基才能判断不同的价值观冲突的时候何者更加符合道德,何者不符合。

但是现代哲学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一直是无能为力的。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苏格拉底那。

苏格拉底在知道自己被认为是最智慧的人后是怎么做的呢?
他说自己不知道什么是智慧,但是他通过不断的和别人的对话,证明了其他人对智慧的理解都不对。
所以他不知道什么是智慧,但是他知道自己不知道,所以他比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智慧的其他人都要有智慧。

你看,这完全是一套解构性的思维方式。
我不知道什么是对的,那我只能知道什么是不对的。
当希腊人在前苏格拉底时代所信奉的绝对善的存在被苏格拉底质疑之后,绝对善就再也没有立起来过。

而从苏格拉底之后的无数哲学家也致力于对绝对善,即绝对价值观的存在的建构,遗憾的是他们都失败了。

最接近的是康德。

康德认为,道德完全先天地存在于人的理性之中。只有因基于道德的义务感而做出的行为,方存在道德价值。因心地善良而做出的义举,或是因义务而做出的德行(譬如军人因救灾而牺牲),都不能算作真正有德的行为。道德应当,而且只应当从规律概念中引申演绎而来。尽管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遵循某种规律,但只有理性生物(人)才具有按照规律的理念而行动的能力(自由意志)。就客观原则对意志的约束规范而言,其命令尽管是强制的,但同时也是理性的。这种理性命令的程式,就叫作“律令”。

康德对于绝对律令的描述可以认为是正确的,但是他偏偏没有走出最后一步。

绝对律令是必须从规律概念中引申演绎出来,但是康德最后所演绎的绝对律令太表面化太不深刻了。

绝对律令,或者绝对价值观,或者绝对善的判断标准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以是否有利于统识的出圈来判断。

其他的一切道德行为和价值判断都是表象,只有抓住这个根本,我们才能保证我们的选择的正确性,也只有认识到这个根本,我们能明白我们人生的意义到底在哪里,这就是人之所以为人,我之所以为我的根本。

说得这么简单,那么以是否有利于统识的出圈来判断,到底该如何理解?

我们应该用是否有利于统识的出圈来重估一切价值,审慎的观察我们社会的道德的实质。

举个简单的例子,什么是相对主义,什么是绝对主义?

在翻电的微信群中曾经有人锲而不舍的问我一个问题,为了救一千个人杀一个人是否是对的。

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回答。

当然我知道他想表明的是什么,他认为为了救一千个人杀一个人是绝对不对的,这个价值判断是绝对正确的,任何觉得为了救一千个人杀一个人是可以根据情况决定的思想的人都是邪恶的,但是这是真的吗?

胖达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恰恰就是要看情况而定。

那么,他和我的看法,哪个是绝对主义,哪个是相对主义?

一般人肯定会说他的看法是绝对主义,因为他有绝对的价值判断,胖达是陷入了相对主义的陷阱,因为看情况而定等于没有对错,是这样吗?

恰恰相反,胖达认为他犯了相对主义的错误,而胖达自己则是采用了绝对主义的观点。

何以见得?

当胖达说看情况而定的时候,看上去是相对主义,实际上却是绝对主义,里面隐含的根本区别是胖达的看情况而定是由绝对价值在背后来判断的,也就是说,为了救一千个人杀一个人是否是正义的,必须以是否有利于统识的出圈来判断,而这个判断结果很明显是随环境和条件变化的,看上去是相对主义,但是背后判断的基石却是绝对价值观,所以其实胖达持有的才是绝对主义价值观。

而当他空泛的说为了救一千个人杀一个人是绝对不对的,抛开了一切环境和条件因素,只要加上不同的环境和条件,就能发现这种绝对正义观的错误性。

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有一个人真的认为为了多数人杀少数人是不对的,他就应该马上自杀。

从人类出现以来,直到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为止,我们一直在实践着为了多数人杀少数人这种价值观,所以如果他认为这种行为是绝对错误的,他就生来有罪,必须自杀哈哈哈。

在生产力发展之前,对于老弱病残,原始社会的处理方式一向是驱逐出部落,而驱逐出部落几乎就等于死亡。
如果你不做这种价值观的实践,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无法承担抚养没有生产能力的老人的义务,唯一的结果就是整个部落一起饿死。如果你不做这种价值观的实践,原始社会的医疗水平无法面对这种情况,唯一的结果就是整个部落一起病死。

而且必须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决定驱逐他们的人还是被驱逐的人,都认为这种驱逐是正义的,是必须要做的,说明这种价值观其实是一种共识。

脱离现实单纯谴责这种价值观当然很容易,但是代价就是部落的灭绝不是吗。

而根据思想达尔文主义,凡是当时持有这种为了多数人杀少数人是不对的价值观的部落一定都已经灭绝了,这正说明了这种思想和价值观判断对当时生产力的不适应性,所以对于当时的生产力来说,这种为了多数人杀少数人是不对的价值观就是错误的。

抛开真实的环境单纯讲道德绝对主义就是耍流氓,其实犯了相对主义的错误。
而秉持了绝对价值观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道德判断,看上去是相对主义,实际上是绝对主义。
请注意,如果你没有一个坚定的绝对价值观,那就真的是相对主义。

当我们说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价值判断依环境而定的时候,必须要有落脚点也就是绝对律令作为判断的基础,否则就是墙头草了。

所以当胖达说为了多数人杀少数人是不是对的时候,我们要做如下判断:
这种实践的正义性来自于是否有利于统识的出圈。
这种实践的正义性也来自于被牺牲的人对这种行为的认可(可能性)。

再举个例子,英国在二战期间破译了德国的密码机,并且德国有所怀疑,于是用密码发出了轰炸某城市的指令。
而为了不暴露破译行为的存在,英国决定不对该城市进行提前疏散,并造成该城市极大人员伤亡。
而德国人经过试探后认为密码未被破译于是继续使用,英国因此拯救了更多的人。

来,持有为了多数人杀少数人是绝对不正义的行为的人请你解释一下。

胖达却可以用胖达的绝对价值判断对这种行为的正义性加以解释。
纳粹是非正义的,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人类思想的钳制,也就是说减少了人的意志在世界3B中的质量,另一方面是对种族的灭绝减少了人的意志在世界3B中的数量。
所以反对纳粹的英国政府是正义的,行为是符合统识出圈的目的的。
被牺牲的人在了解到全部情况和暴露破译行为的后果之后是有可能认可这种行为的。

一个军队,具备旺盛的战斗意志,对于落在眼前的手雷,第一反应是扑上去避免给同袍带来更大的伤亡,你认为这是士兵被洗脑了还是士兵认为自己的牺牲是值得的,这个世界有比自己的生死更值得保护的存在?
这个军队是美国海军陆战队,而这种行为基本上每一次战争都会出现不止一次。
你认为这种行为是不是正义的?这种行为和问题的区别就是决定牺牲的人和被牺牲的人是同一个人。

关于为了救一千个人杀一个人是否是对的这个问题,胖达在行道哲学的立场上的终极回答如下:
如果这是一个不得不做的决定;
如果这一千人充分认识到牺牲者的牺牲,并将背负被牺牲者的意志和信念活下去,为世界3B带来比被牺牲者更大的变量;
做决定的人和被牺牲的人都同意即使互换处境也将做出同样的决定;
那么这种决定就是正义的,否则正义性就不足。

所以一个行为的正义性,最终落脚点还是要在是否有利于统识的出圈这个终极目标。

所以,胖达的行道哲学的根基就在这里,为了统识的出圈,我们必须要为世界3B增加变量,也就是通过实践自己的信念增加世界3B的可能性。
而为了实现统识的出圈,也必须要求人类不断的升华自己的意志,不断的通过实践改造世界3A来体现这些意志。

所以,回到本篇最开始的问题,一个人凭什么要皈依行道哲学呢?他就天天吃喝拉撒睡不行吗?

不行,因为这违反了绝对律令。
如果全世界每个人都只做吃喝拉撒睡,不去追求更高层次的意志的实现,那么世界3B就没有办法减熵,没有人作为变量的出现,就走向了热寂。

所以,统识的存在本身就要求世界3B必须不但的减熵,不断的形成开放系统,我们作为意识的最高承载,就必须要不断的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属性,不断的为统识带来新的变量,也就是实践我们的意志。

我们必须要实现积极的自由,而不是消极的自由。

消极的自由是找不到绝对价值的人对现实的投降,只能导向虚无主义。

要实现积极的自由,就必须要找到绝对价值的存在,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判断我们的积极实践是不是符合道德的,是不是正义的。

请注意,绝对价值的判断标准没有限制任何思想的形式,任何思想只要在它适用的环境中能够有利于统识的出圈,我们就认为它是可取的。

也就是说,不论是集体主义、个人主义、资本主义、共产主义,绝对价值对具体主义并不关心,关心的只是最终这些主义的实践是否有利于统识的出圈。
所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